close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週三將審查藍營立委三個版本的「兩岸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放寬直轄市、縣(市)長登陸規定,並開放簡任、警監等高階公務員、警察得自由前往中國地區。
藍軍立委競相主張修法放寬公務員赴中國限制,如依部分藍委版本通過立法,公務員赴中國將幾乎沒有限制,此舉恐將再度爆發朝野爭議。
行政院會去年十二月已通過放寬不涉及國家機密的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警監三階以上的警察人員,可以不限事由到中國從事公務或觀光,但依法仍須許可;至於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及一般涉密的公務員,仍僅限於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經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等事由,且仍須經聯審會審查許可。
藍軍立委主張修法取消許可制度,大幅降低門檻,提案理由大致為兩岸關係和緩,人員往來頻繁,目前對於未涉及國安機密的公務人員仍採申請制過於嚴苛;另地方首長登陸須事前核可,對交流構成不必要阻礙,但三種版本仍有鬆緊之別。
立委張慶忠版完全打破現行以職等做為限制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的規定,改以職務是否涉及國安機密為限制原則。
立委黃昭順版也打破職等、階級區別,甚至除國安局、國防部、調查局等特殊機關,其餘均省略是否涉及國家機密的安全考量,全部回歸由機關首長自行裁量。
有關直轄市長、縣市長部分,張慶忠主張縣市長為民選產生,職務不涉及國安機密,沒有必要限制。立委朱鳳芝認為,目前直轄市長、縣市長赴中國地區交流,從申請到放行至少要兩個月,過於冗長,主張如赴中事由無涉中央職權者,得經陸委會同意,事後補正許可程序。
引用自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