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六十四歲若遲繳國民年金保險費,六十五歲月領年金竟會由三千一百一十二元縮水為兩百二十五元!台北市社會局擔心民眾福利大縮水,近日緊急通知市民此訊息;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批評政府搶錢,毫不尊重年長者的權益。
台北市社會局近日廣發通知給年滿六十四歲、未滿六十五歲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的市民,指「一旦有欠繳情事,連遲繳一天都不行,就算事後補救,老年年金將立刻縮水。」遲繳者六十五歲時,老年年金將由A制的月領三千一百一十二元,大幅縮水為B制的兩百二十五元,一年少領三萬四千六百四十四元,提醒民眾接獲國民年金繳款單時,務必按時繳納。不少人接獲通知,大感不滿,認為政府規定太過嚴苛。
台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說,社會局曾向內政部建議修改此規定,但內政部擔心民眾欠繳保費無法追回,才會發出兩萬份通知。
內政部官員昨天表示,年滿六十四歲不到六十五歲民眾如果逾期未繳國民年金保險費,確實會有適用A制或B制的問題,間接導致月領年金產生巨大落差,已有相關措施處理。
官員稱,目前正在加強宣導,如果民眾真的忘記繳納,只要在催告期限內繳款,就不會損害權益。
引用自
https://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8/today-life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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